土地作为影响房地产供给的主要因素
(一)现存问题
1. 供求矛盾突出,区域发展不平衡
土地作为影响房地产供给的主要因素,其特有的稀缺性与不可替代性注定难以满足市场化的住房需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数量的增加,居民对于住房的需求不断扩张,一、二线城市优质的医疗、教育资源吸引大量人口涌入,而城市化建设的迅速发展占用了本就极为紧张的土地资源,导致了房地产行业供给不足与需求过剩的突出矛盾,再加上一些炒房者为追求暴利不断哄抬房价,使得房价居高难下。从三、四线城市来看,政府通过低价出售土地来吸引外来开发商来带动城市经济增长,但由于小城市人口自住量不高,也难以吸引外来人口的购房需求,致使大量商品房销滞,形成库存。
2.房地产市场供给不足与“房屋空置”并存
我国房价与房屋空置率双高并存的现象突出,这与传统的供求理论相违背。房地产集消费品与投资品属性于一身的特性使得房地产开发商和炒房阶层专注于追逐利益,为了赚取暴利,房企在预期新一轮房产行情将要到来时,为等待价格上涨,有意囤积库存,捂房不卖。面对房地产行业高额的回报率,为开发而开发的投资倾向使得新建房屋高比例空置和炒房问题更加普遍。一方面是房屋空置,另一方面却是真正由住房需求的人对高房价望而止步,工薪阶层住房问题难以解决,对房地厂行业持续、健康的发展设置了障碍。
3.房地产行业杠杆率处于高位
较为宽松的货币政策环境、商业银行对住房贷款的审查能力薄弱,让房地产企业拥有较强的融资能力,2018年房地产行业的资产负债率已超过80%。一些房业采取了“高杠杆、高周转、高回报率”的经营政策,追求快速发展容易埋下质量隐患,短期利益难以在长期持续,过高的杠杆率容易带来债务违约及现金流断裂风险。
4.租售结构不合理,租赁市场活力不足
我国338个城市的平均租售比大约为1:350,北上广深等地达1:700,出租住房的年收益率仅2%左右,房屋所有者的租房意愿低。拥有租房需求的居民通常初始积累少、收入较低、就业流动性大,难以负担高价位房租,这使得租房市场缺乏内在的经济动力,大户型住宅出租困难,低端租户需求难以满足,造成资源浪费。
5.市场集中度偏低,规模经济效益有待提高
美国2017年房地产企业CR10占比达27.41%,我国2017年CR10为15.38%,2018年提升至19.08%,仍低于国外市场水平。在房地产商品的同质化消费仍是市场主流的时期,大型企业可以通过集团化采购、标准化服务来降低成本。当前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内中小型企业较多,市场集中度偏低,市场效率难以进一步提升,也无法实现规模经济和抵御市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