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房屋安全鉴定有哪些条件?
目前很多朋友都很关心申请房屋安全鉴定条件是什么的信息,很多人经常搜索申请房屋安全鉴定条件是什么的信息。既然现在大家都想知道这类信息,边肖收集了一些相关的信息与大家分享。
1.在房子上设置高层物体。
在建筑物上设置高耸物、搁置物或者悬挂物,属于拆除、改变建筑物结构,明显增加建筑物荷载或者在屋顶设置广告牌等高耸物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设置设计方案。
2.严重受损的房屋。
破损严重的房屋一般不允许装修。确需装修的,应当先对房屋进行鉴定,并采取修缮加固措施,达到居住、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修。
3.房屋结构的拆除和改造。
非住宅房屋装修涉及拆除、改变房屋结构,明显增加房屋荷载的,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4.改变房子的用途。
原房屋变更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生产经营用房的,经营者应当向房屋质量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5.房屋发生自然灾害。
因自然灾害或者爆炸、火灾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及时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6.在房子周围建造大型建筑。
建设大型建筑物或者桩基、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对施工区域内相邻房屋进行房屋鉴定,并按照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房屋使用责任人的房屋安全责任。
1.负责建筑结构及其附属设备的安全使用、检查和维护,有义务和责任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控制房屋安全隐患。
2.房屋使用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赔偿责任。
3、配合房屋调查,采取人员转移、防汛、防灾等应急救援措施。
4.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检测鉴定的危险建筑,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对建筑进行常规围护、安全检查和鉴定等。
6.房屋转让或者出租时,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将房屋改造的结构形式、设计使用年限和基本情况告知受让人或者承租人,必要时可以委托建筑结构安全检测鉴定部门对房屋安全进行检测鉴定,避免因房屋使用安全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房屋安全鉴定所需材料。
想了解房屋安全,需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需要这些材料:申请报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证、所有持证房屋图纸、营业执照、设计单位资质证明(设计图纸必须有设计单位盖章)、施工单位企业资质、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不要因为概率小就忽略了住房安全问题。很多时候,有些事故是因为疏忽造成的,一旦发生,后果非常严重。因此,有必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尤其是在经历过自然灾害、发现房屋本身存在明显质量问题的房屋需要及时解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