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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嘉:土地出让金的用途也是未来需要考虑的事情

导读 导读:土地出让金的用途也是未来需要考虑的事情。来 源丨21世纪经济报道(ID:jjbd21)作 者丨见习记者 李莎编 辑丨李博据昨日财政部官网

导读:土地出让金的用途也是未来需要考虑的事情。

来 源丨21世纪经济报道(ID:jjbd21)

作 者丨见习记者 李莎

编 辑丨李博

李宇嘉:土地出让金的用途也是未来需要考虑的事情

据昨日财政部官网消息,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和人民银行联合发布通知,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四项政府非税收入,统一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自2021年7月1日起,选择在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岛、云南以省(区、市)为单位开展征管职责划转试点,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征管划转工作。

在这四项非税收入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数额最大。财政部公布的2021年4月财政收支情况显示,1-4月地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合计近2.14万亿元,同比增长35%,占同期地方财政收入的33%。

受访专家表示,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收职责划转至税务部门,主要是为了治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管乱象,规范征收过程,降低地方政府经营城市的动力。

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总的思路应该是让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的依赖性有所降低或土地出让的动力有所下降。”

意在治理征管乱象

2018年7月20日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

此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先后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接受《中国税务报》专访时曾表示,税务部门征收非税收入是非税收入财政资金属性的要求。目前很多非税收入是各部门自收、自支,这不符合公共资金多部门共管、相互监督的原则。非税收入应尽可能地实行“税务收、财政管、部门支、审计查”的多部门共管模式,即由税务部门征收非税收入,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再由相关部门或单位将这笔收入支付给用款单位或个人,整个非税收入的“收、支、管”全过程都要接受审计的监督。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收入统一征管是国家财政管理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的必然结果。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入征收职责划转至税务部门,主要是想治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征管乱象。

李宇嘉指出,由自然资源部门征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助长了地方政府运营城市的动力,其间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征管行为。如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无原则返还土地出让收入,降低国有资产收入;再如将本该由地方政府配套的设施转移给开发商进行配套,且不返还土地出让金,推高了房价。

李宇嘉说:“土地征管增加了地方对土地的依赖,但并没有把土地出让金用在很好的地方。”地方政府为了提高卖地收入,区域规划摊子铺得太大,无原则地争土地出让金,建造一些高大上的、中看不中用的基础设施大广场、楼堂馆所等。

李宇嘉表示,上述征管乱象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管工作非常不利。将征收职责划转至税务部门,主要是想治理征管乱象,按照税制原则征管,该征的一定要征。不允许随意返还,避免土地出让金出现流失或低估等问题,降低地方政府经营城市的动力。

规范土地出让收支

通知明确,税务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征收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等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收入征管工作,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已缴入财政非税专户,但尚未划缴国库的有关资金,由财政部门按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规定缴入国库。

通知第八条明确,除本通知规定外,四项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减免、分成、使用、管理等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也就是说,通知目前原则上将征收权转移至税务部门,后续使用、管理等政策制定仍按原规定执行,即由原负责部门开展。

李宇嘉认为,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收职责划转至税务部门之后,未来相应支出也会纳入预算,这意味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征收和支出会越来越规范化。“原来可以讲是地方政府的小金库,收入和支出都是一个部门说了算。”

李宇嘉指出,政府经营城市过程中,有时会将土地出让收入作为手段,大规模招商引资,大兴基建投资项目,其中很多与公共服务的关系并不大。纳入财政预算后,这些现象会少很多。土地出让收入将主要用于补充“六稳六保”等地方基本公共服务支出。

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收职责转移至税务部门或只是第一步。

邵宇说:“先把这块东西整个监控起来,纳入税收体系中进行操作,以后如果要调整土地供应和税收分成,可能也会基于这个进行考虑。”

邵宇认为,下一步究竟如何处理会有进一步讨论,包括中央和地方分享的比重等未来都可以在清晰核算的基础上做优化。

李宇嘉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收划转至税务部门后,土地出让金的用途也是未来需要考虑的事情。

就现实情况而言,李宇嘉指出,“未来地方政府对土地的支配权还是毫无疑问的,土地出让收入是地方收入。” 如果通知能够落地,肯定会抑制地方政府一些不规范的土地出让行为, “地方政府可能就没有积极性去上马一些项目了,这样的话房地产的开发投资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邵宇则认为,目前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收职责划转至税务部门对房地产投资的影响还不明显。这是一个渐进和博弈的过程,现在地方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支配权还比较大,但未来中央会越来越多地参与其中,因而通知落地之后地方可能会加快供地步伐,进而促进房地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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