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否加上自己的名字成为很多人评判爱情的标准之一
房产证是否加上自己的名字,成为很多人评判爱情的标准之一。在爱情的名义下,常常看到不少年轻的夫妻办理相应的手续。
关于房产证上加名字总共有三种方式,包括房产权赠予、房屋买卖和析产登记。如果是夫妻去增添另一半的名字的话,需要带好三个证件,分别是结婚证、身份证和房产证。同时还要有其复印件。
当然这是爱情顺利的情况,但是根据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的离婚率是在不断上升的。很多曾经山盟海誓的夫妻半路分道扬镳,此时就不得不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财产分割。而关于房产这部分的分割,不同情况下有不同的处理办法。
1、对男方具有的财产分割情形不影响:婚前男方首付款,婚后加上了女方名字,不影响婚前财产部分的分割,闹也没有用。根据新的法律规定,男方在结婚之前买了房子,房产证上只有男方一个人的名字,但是由于男方的经济能力不够,所以不能够全款买房仅仅付了一个首付款,贷款月供在婚后依然完全由男方偿还,这种情况下就算是女方在婚后房产证加了名字,也基本不影响男方首付款部分的财产分割,除非有双方有另外协议,因为首付款是在婚前支付的,完全由男方给出,女方不具有这部分财产权益。
2、如果男女双方在未确立婚姻关系(结婚证办下来)之前共同购置了房产,则算作双方共同的财产,按照一般的操作步骤,这种购房合作关系不存在任何纠纷和疑问,因为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和按揭贷款等手续时,工作人员都有详细询问,这套房子男女双方占比为多少,如果每个人对房产占有50%,那么即便是房贷只有男方偿还,最终的房产分割也应该是5:5开的,除非男方可以提供月供完全自己供给,女方没有支付的证明,才可以影响5:5开的结果。
3、父母在婚前婚后赠送给子女的房产,写了谁的名字应该算谁的?不一定。根据新的法律规定,在婚前父母亲为自己的子女购置房产,如果是仅仅支付了首付款,月供婚后偿还的,则婚后还债部分算作双方财产,加不加名字无所谓,到时候都应该予以分割。
如果婚前全款为自己的子女买房,则婚后仍然是房产这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影响分割,当然了,如果婚后在没有任何财产公证的情况下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则双方共同拥有这套房屋产权,离婚分配时应该分割。
虽然没人想走上离婚的这一步,但现实情况往往是不被人们所左右的。所以当面对对方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需求时,一定要考虑清楚,对以上几种情况做到心中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