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2018-11-16 09:01:06
•
来源:
导读 2018年11月8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
2018年11月8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
按照这一实施细则,济南等7个城市将针对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以及港口码头,制定错峰运输方案,在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原则上不允许重型载货车进出厂区。
此次,山东提出,在全面完成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基础上,重点区域各市要完成国家下达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即:今年10月至2019年3月,7个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至4%,其中,济南市同比下降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持续下降,其中济南市和滨州市持续改善,其余5市同比减少1天。
为了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济南等7个传输通道城市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整合提升和集中整治力度,减少工业聚集区污染。
按照上述实施细则,今年12月底前,济南等7个传输通道城市将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划定并公布低排放控制区。低排放控制区、港口码头和民航通用机场禁止使用冒黑烟等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对出现冒黑烟的地区、港口和机场等,向社会通报并责成整改。
按照国家要求,济南等7个传输通道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车辆等,基本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
济南市制定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及清洁能源汽车的实施方案。7个传输通道城市加快淘汰国三排放标准的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老旧燃气车辆。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