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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将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制度

导读 据新华社16日消息,自今年9月起,湖北省将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制度。湖北省住建厅和湖北省国土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州、县须在每

据新华社16日消息,自今年9月起,湖北省将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制度。

湖北省住建厅和湖北省国土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州、县须在每月15日上午12时前,定期发布本地区上月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的信息内容应包括: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套数及面积,住房租赁企业及租赁项目名单,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宗数和面积;新建商品房、存量房销售套数和面积以及已批准预售但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的套数和面积。

湖北省住建厅和湖北省国土厅将对各地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信息发布不及时、不真实的要立即督办整改,对误导市场预期、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予以问责。未按发布程序审批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对擅自发布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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