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房产频道 > 今日焦点 >

近段时间关于楼市调控的讨论再度升温

导读 自2016年3月内地多个城市出台调控措施至今,本轮房地产调控的持续时间超过以往任何一轮调控,特别是进入2018年后调控频率有增无减。不过,

自2016年3月内地多个城市出台调控措施至今,本轮房地产调控的持续时间超过以往任何一轮调控,特别是进入2018年后调控频率有增无减。不过,近段时间关于楼市调控的讨论再度升温,调控究竟是继续升级还是转向?

10月19日晚间,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我市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的说明》,明确将在保持调控力度不放松、保持成交价格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对新建商品住房预售和网签价格指导机制进行优化,严禁开发企业拆分价格报备。广州市住建委“将继续保持调控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坚决执行现行各项调控措施不动摇,继续严格对新建商品住房开展价格指导,同时,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保持广州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运行”。

近段时间关于楼市调控的讨论再度升温

市场普遍认为,上述消息是对当日所传言的广州市增城、南沙、花都三区放开限价消息的回应。放开限价消息对于开发商来说,可以说是一种翘首以盼却又不敢说破的心情。对于投资客而言,则是蠢蠢欲动,以为这是一个各地调控放松的前奏。

有分析人士表示,广州市住建委此次发文严禁“双合同”,同时优化预售和网签指导价,是对10月19日市场传言放开限价消息的正面回应,不希望外界将当日召开的会议理解为放松调控。

所谓“双合同”就是一套房签两份合同,一份按照政府的指导价格,另一份是以装修等名义补充收费,这是开发商在控制房价形势下采取的违规行为。记者在广州市场调查时也发现,“双合同”现象屡禁不止。

除了限价与双合同,现房销售也是最近市场讨论的热点,也触动了开发商的神经。无独有偶,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近日出台商品房现房销售管理规定,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前,应当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手续。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优化、简化备案手续,鼓励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与此同时,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应当满足的六项条件,包括必须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同时规定申请销售房屋有司法、行政查封限制的,不得办理现房销售备案。

近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印发《深圳市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对开竣工期限、违约原因认定及处理原则、违约金缴交基数、监管职责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开竣工延期管理工作。其中,《办法》规定主体功能为住房类建设项目应在划拨决定书签发之日或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划拨决定书签发之日或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4年内竣工。在业内人士看来,上述表述本质上是供给端的一次改革,对于把控开发节奏和在预定时间内交付房屋等都有较好的管控效应。

据中原地产统计,截至10月初,年内累计房地产调控次数更是接近400次,比去年同期增加8成,创历史同期新高。如今,任何一丝关于调控政策的变化总能成为市场最热门的话题之一。甚至,很多政策会被误读。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调结构、不收紧,这或是后续楼市政策的调整方向。对于不收紧,当前多数市场已经出现降温迹象,其实没有必要进行收紧,类似的政策思路其实都说明了一点,即各地因地制宜的特征会很明显。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