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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补缴税款会计分录怎么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补缴税款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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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汇缴后应补缴所得税: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2、缴纳所得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3、3、结转到未分配利润: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扩展资料内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5、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结清应补缴的税款。

6、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予以及时办理退税,或者抵缴下一年度应缴纳的税款。

7、应注意的是:⑴实行按月或按季预缴所得税的纳税人,其纳税年度最后一个预缴期的税款应于年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和预缴,不得推延至汇算清缴时一并缴纳。

8、⑵若纳税人已按规定预缴税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则应在申报期限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9、⑶若纳税人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10、主管税务机关经查明事实后,予以核准。

11、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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