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房产频道 > 要闻动态 >

不予受理裁定书(不予受理)

导读 大家好,今天小六子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不予受理裁定书,不予受理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第三十二条 行

大家好,今天小六子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不予受理裁定书,不予受理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第三十二条 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2、 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3、 ——行政许可法原文。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