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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导读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以 显失公平主张撤销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以 显失公平主张撤销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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