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生活问答:小区里有哪些公共设施?
说到小区,相信大家都很熟悉,就是市区内有大量居住环境相对独立的住宅楼,为业主提供很多公共服务设施,那么问题来了。你知道小区的公共设施包括哪些吗?社区公共设施所有权的主要情况有哪些?不用担心,这两个问题的答案我会一一揭晓。
小区里有哪些公共设施?
1.绿化及小品(如亭台楼阁、水池喷泉、公共座椅等。).
2.公共照明设备。
3.公共消防设备、消防楼梯和通道。
4.公共安全设备(如围墙、摄像头、护栏、公园大门等。).
5.公共场地和公共道路。
6.公共给排水设施(下水道、管井、管道阀门、雨水管道、污水篦子等。).
7.公共配电设施(配电箱、电力管井、开关箱和线槽等。).
8.公共弱电设施(电信设备、网络光纤设备、弱电管井、调度室等。).
9.公共健身娱乐设施。
10.建筑屋顶和共用外墙。
11、电梯,电梯候车大厅。
12.公共走廊、单元厅、公共卫生间(不必要)。
13、建筑物的基础及其他基础设施。
公共设施所有权合同明确规定按规定执行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归全体业主所有。根据物权法草案的规定,停车位和车库应当满足业主的需求。约定车位、车库权属的,应当约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属于全体业主。
社区公共设施所有权的主要情况有哪些?
首先,要详细分析社区公共设施的所有权。
从物权法角度分析社区公共设施所有权,主要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道路、绿地、电梯、楼梯、走廊和屋顶等这种公共配套设施是社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与整个居住社区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不具有独立产权的意义。事实上,这类公共配套设施的面积已经作为公摊面积分配给业主的购买面积,无论合同如何规定其归属,都属于全体业主。
(二)停车场、会所和户外广告位等这类公共配套设施与业主生活息息相关,但与以上其他公共设施相比,对业主生活的影响是不足和决定性的。更重要的是,这样的公共设施并没有分配到业主的购买区域作为公摊区域。因此,同意先锋队在合同中就其所有权达成协议。
二、物权法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所有权。
第七十一条业主有权部分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建筑物。业主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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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的介绍,相信大家对这个房地产领域的社区公共设施都有了一定的了解,而伊稀边肖精心整理的社区公共设施的内容可以解决你的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