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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1月退房公告发布共22套退房

导读 本周六,南京公布了1月份的退房情况,共有22套退房,涉及江北、江宁、河西、溧水等主要板块,包括一些热门楼盘,如南站万科姚兴都汇、麒麟

本周六,南京公布了1月份的退房情况,共有22套退房,涉及江北、江宁、河西、溧水等主要板块,包括一些热门楼盘,如南站万科姚兴都汇、麒麟热点板块仁恒城市星徽等。这些退房仪式将于1月28日下午3: 00在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公证处举行。订户无需到达现场。

一月份退房通知

其中,江宁仁恒热点板块的仁恒城市星徽退出了一套面积89的小房子,价格与之前的销售价格相同。去年11月22日,项目首开1、2、7、8号楼352套房,销售均价3.3万/,开盘当天售罄。这次撤的第二套房源于开盘现场火爆的89小公寓,对于之前没有买过的买家来说是一个机会。

此外,退房房源还包括江心洲圣龙桃花源的两套叠墅房,面积分别为290和309,单价分别为35293元/和34825元/。河西对墅房源稀缺,有兴趣买房的可以关注一下。

【南京1月退房公告】

本月28日下午3点,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公证处举行了现场抽奖活动。订户无需到达现场。届时,市民可登录江苏省南京市(www.njnotary.cn)南京市公证处网站或关注江苏省南京市公证处微信订阅号(njgzcdy)观看直播。打包并下载退房抽奖信息

监督电话:江南区6: 84723823江北新区:58627110江宁:52198579六合:57123898浦口:58539802丽水:57429716高淳:57302670公证处电话:84799865南京市商品住房退房认购摇号若干规定

一、商品房(含住宅用地上的服务式公寓)预售,交易双方已完成《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以下简称《预售合同》)预售登记和预告登记,需要在《预售合同》上取消退房的,回迁房必须参加抽签后再出售。销售价格可由开发企业自行调整,但不得超过原合同成交价格。

二.退出挂牌信息由开发企业于每月15日12: 00前报送至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商品房市场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房产局商品房市场管理部门”)。地址是华侨路35号二楼。每月16日,市房产局商品房市场管理部门将对南京网上房产(www.njhouse.com.cn)进行统一公示,内容包括出卖人的位置、套房、面积、联系方式等。

三.商品房竣工交付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以《预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为准)且房屋初始登记已完成的,不再办理退房手续,相关权利人在完成房屋权属登记后将办理证书过户。

4.认购人如根据网上公布的商品住房退房信息,与售房人联系实地看房并协商达成购房意向,须于每月26日上午12: 00前与开发企业签订《退房摇号认购协议》,缴纳认购保证金(万元),取得认购号及彩票登记证。认购人放弃认购的,须于当月26日上午12: 00前向开发企业提交书面申请,否则视为未放弃。如果认购人中标后未能履行协议,将自行承担违约责任。

5.开发企业不得指定或拒绝他人认购网上公示的退房房屋。如有上述行为,房屋将受到限制,一年内不得办理房屋转移登记。中标后购房付款方式由双方约定。

六个,每个s

1.向市房产局商品房市场管理部门报送的材料:(1)纸质认购人名单(加盖开发企业公章)及电子数据(EXCEL表格);(2)认购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认购人为未成年人,需提供与父母户籍相同的户口本或出生证明复印件)。

2.提交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公证处的材料:(1)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三)开发企业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订户的纸质清单和电子数据(EXCEL表格);(五)认购人缴纳的存款证明复印件;(6)认购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认购人为未成年人,需提供未成年人出生证明、本人及父母户口本复印件);(7)公证申请表和谈话记录。以上纸质材料需加盖开发企业公章。

8.直播抽奖于每月28日下午3: 00在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公证处举行。南京市房产局商品房市场管理人员、江苏省南京市公证处公证员、开发商代表现场参与抽签工作,认购人无需到场。市房产局商品房市场管理人员主持开奖活动,公布开奖规则及相关事项,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公证处提供开奖工具,按照网上房产网站公布的退房顺序进行,现场公布开奖结果。南京公证处将在网上直播抽签。届时,市民可登录江苏省南京市(www.njnotary.cn)南京市公证处网站或关注江苏省南京市公证处微信订阅号(njgzcdy)观看直播。

9.中签者在签署《预售合同》时不得变更、增加或减少认购人

,如摇号中签的认购人放弃认购,则根据开发商和当事人签订的退房认购协议规定,开发商有权没收认购保证金。被放弃认购的房屋将继续进入下月的退房房源名单。

十、开发企业在退房摇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为中签的认购人提供相关公证文书,在十个工作日内与中签的认购人签订《预售合同》,中签者交纳的认购保证金转为购房款;未中签者交纳的认购金开发企业应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十一、公证费用按南京市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由开发企业承担。

十二、在同一预售许可项目内,且尚未办理商品房初始登记的,购房人申请换房,换出的房源可不参加摇号,由开发企业自行销售。

十三、参加退房摇号的房源,三次摇号无人认购,房源为期房的,由开发企业自行预售;房源为现房的,由开发企业办理产权登记后自行现售。

十四、本规定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特别提示 认购必读

如您准备参加本期退房摇号活动,请在认真阅读《南京市商品房退房摇号若干规定》后,注意如下事项:1、首先请确认本人的银行贷款资格;2、付款方式和比例由买卖双方先行约定;3、退房公示房源为现房的,请到房屋现场仔细查勘房屋质量,详细了解房屋是否存在权力瑕疵;4、中签后双方应按约定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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