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公布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与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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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正式发布2020年度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与最低标准。调整过后,最高月缴存基数确定为22239元。
据悉,按照规定,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依照去年88952元的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今年的最高月缴存基数确定为22239元,较去年20793元的最高基数上升了1446元。此外,最低月缴存基数仍按照2019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的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即1720元执行。
记者昨日从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今日起,包括福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e福州APP、闽政通APP、微信公众号等在内的中心线上渠道,新增11项可办业务及事项。
新增的11项业务事项中,单位用户新增封存原因变更、单位公积金汇缴(开通建行对公网银的单位适用)2项可办业务及事项。个人用户新增无房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支付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限公积金缴存在城区、马尾的职工;如已婚职工申请,夫妻双方需均已开通公积金周某某29短信方可申请);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账户省内转移;托付还贷变更(限主贷人变更还款卡及新增补贴账户冲还贷);提前结清个人公积金贷款;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福建省内的建行、工行、农行、兴业、中行、交行、农商行商业贷款);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主贷人及配偶);公积金提取业务预约(城区及连江的公积金提取业务预约应按当地行政服务中心的规定执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明细查询打印;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打印等9项可办业务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