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发布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新京报讯(记者 饶舒玮)7月7日,泰禾集团(000732,股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泰禾集团”)发布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泰禾集团在公告中披露,截至2021年6月18日,该公司已到期未归还的借款为444.91亿元。另外,该公司2021年内到期债务为318.66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尚未支付的应付利息为75.98亿元。
针对将于今年到期债务的主要偿债资金来源,泰禾集团方面表示,该公司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其所开发地产项目的销售回款。在公司资产流动性方面,存货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约70%,主要为地产开发项目,截至2021年5月底,该公司持有的土地储备中可开发建筑面积约923.87万平方米。
其次,偿债资金还来源于泰禾集团的自持物业项目的变现。根据公告,泰禾集团自持物业项目共计18个,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共计约251亿元,建筑面积约89万平方米。泰禾集团表示,上述自持物业在市场环境好转的情况下,可根据公司战略部署需要,考虑出售变现或作为债务重组资产置换相应贷款以缓解偿债风险。
此外,泰禾集团进一步表示,针对已到期或接近到期负债,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将到期负债展期,以保障项目有足够的建设资金用于供货销售,预计经营现金流入在满足日常经营现金支出的基础上,剩余部分可用于偿还到期有息负债。
据悉,泰禾集团曾于今年6月7日发布关于延期回复深交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在当时的公告中,泰禾集团表示,鉴于问询函中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该问询函回复将延期至2021年6月18日前完成。此后,该公司又于6月18日、6月30日两次发布延期回复公告。
深交所上述问询函涉及利息资本化、减资事项、未归还的债务明细、涉及诉讼、预付金额或比例是否合理、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股权投资及合作项目情况等多个方面,共12大项问题。
新京报记者 饶舒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