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等地出现瘦身钢筋流入建筑市场情况 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近日,广东揭阳、山东济宁等地出现“瘦身钢筋”流入建筑市场情况,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瘦身钢筋”是指将正常钢筋拉长后再用于房屋建设,目的是减少建设成本。相关专家表示,“瘦身钢筋”的屈服强度、结构强度均不能满足国家标准,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近年来,“地条钢”“瘦身钢筋”等不合规建筑材料流入棚户区改造等民生工程,侵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这背后是涉及整个建筑行业的庞大利益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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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身钢筋”频繁出现
民生工程多发
记者从多位建筑行业从业人士处了解到,不合格钢筋的加工制造属于行业内“顽疾”。一些不法加工厂使用废旧钢筋,经过设备的加热、拉长、裁切等步骤,生产出不符合标准的“瘦身钢筋”,这些黑工厂一年可以“翻新”旧钢筋上万吨,导致大量的不合格钢筋流入多个地市,应用到各类建筑工程上。
广东揭阳市相关部门近期针对“瘦身钢筋”问题的通报称,当地公安部门迅速成立专案组,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查处行动,目前已抓获嫌疑人27名,查封涉嫌生产问题钢材的4处场所,扣押涉嫌问题钢材约5600吨。
记者在此前出现“瘦身钢筋”流入棚改项目情况的济宁任城区、邹城市的多个项目工地看到,相关工程施工现场大门紧闭,从外围看已经停止施工。在工地的钢筋加工棚中,各类建筑材料已被清理。山东济宁市相关部门已组成调查组对涉事项目开展合调查。
记者调查发现,从“瘦身钢筋”的流入去向看,多批问题钢筋曾在学校、政府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房等民生工程领域被使用。过去十几年来,因钢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严重安全隐患,甚至导致坍塌事故时有发生。
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副教授周广强说,“瘦身钢筋”是一种偷工减料的方式,相比标准钢筋要更细,抗震性也存在不足,如果应用到房屋建设、桥梁工程会存在严重安全问题。此外,工程中使用“瘦身钢筋”在内的问题钢筋,会导致房子的承重力下降,不仅群众生命安全存在隐患,还会时刻威胁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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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整改之下
问题钢筋依旧“死灰复燃”
多年来“地条钢”“瘦身钢筋”等问题建材在各地遭到多次查处,事发地市也按要求整改,但这类建材“死灰复燃”情况依旧难以杜绝。
记者注意到,过去十几年里,“地条钢”问题曾在多个省份发生,这种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不合规手段生产的钢材,延性、直径和强度不符合规范要求,在高层建筑施工中使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各地通过督查,陆续查处了多起案例,但一直未能根治。
2017年,工信部表示,我国已将彻底取缔“地条钢”作为钢铁去产能的重要任务,并要求于当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不过在2017年下半年到2018年上半年,天津、吉林、黑龙江等省份,仍然有生产“地条钢”的企业被查处。
直到2018年10月,工信部发布的信息显示,“地条钢”产能基本出清,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地条钢”的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得到根本性改观。发改委、工信部等多部门仍将持续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地条钢”行为。
与“地条钢”类似,近十余年时间内,通过媒体曝光或监管部门抽检发现的“瘦身钢筋”问题已经多次出现。记者发现,监管部门也曾多次出台文件规范“瘦身钢筋”。2017年,相关部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钢筋质量监管严惩“瘦身”钢筋等违法行为的通知》,明确指出国家将严惩“瘦身”钢筋等违法行为。2019年,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山东省住建厅等部门下发《关于加强重点建筑材料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山东各地区对钢筋产品重点关注是否存在生产“瘦身钢筋”问题。不过自2011年起,江苏南京、海南文昌、山东日照等地仍出现“瘦身钢筋”流入建筑工地现象。
“绝大部分的钢材应该说质量都是安全的,这么多年来政府监管效能也大幅提升,百姓安全意识也提高了。”物流与采购合会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流通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周旭说,尽管问题钢筋现象已是少数,但涉及民生项目就是大事,问题钢筋在严打之下“死灰复燃”仍需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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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较高、监管不足
致使问题钢筋长期难根除
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问题钢筋之所以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不管是不合规钢厂生产出来的螺纹钢,还是在工地施工中对螺纹钢进行拉细、拉长,都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为何这类问题屡禁不止,背后成因复杂。
一是“瘦身钢筋”等不合规建材背后是利益驱动。“‘地条钢’‘瘦身钢筋’不是新名词,亦非新事物,是少数人追求不正当利益的产物。”山东建大建筑工程鉴定检测中心副主任崔涛说,以“瘦身钢筋”为例,钢筋拉长变细之后会变轻,但是如果还按照标准钢筋去结算,就会产生较大的非法利益空间。
二是相关监管政策的执行落实存在短板。专家认为,在有规可循的情况下问题仍然发生,说明政策落实存在盲区。崔涛说,监管不到位,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瘦身钢筋”等问题屡禁不止。此外,由于利益空间较大,利益链条上的各环节可能被‘买通’,包括各级监管部门在内,有的对政策落实不积极,极个别人甚至对不法行为进行包庇或隐瞒。
周旭认为,目前监管部门足够多,法规政策也比较完善,从钢材的生产、加工到流通,每个环节都有监管主体,但一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监管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就出现了,目前政府、协会、企业、社会共同监管、多元共治的监管格局还未形成。
三是行业内监督沦为摆设。多位业内人士表示,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缩水问题并不少见,这类问题材料的尺寸与标准均与合格产品有较大差距。如此情况下,问题建材还能应用到建筑项目中,这表明从建材供应商、承建公司到监理公司等,都在同一利益链条上。
此外工程建设过程中,部分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不过关,责任心较差,无法对包括建筑材料进场在内的各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督,只是简单地查看工程进度,应付相关检查,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瘦身钢筋”、问题水泥等不合规建筑材料流入工地的现象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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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监管责任
压缩问题钢筋生存空间
专家认为,以“瘦身钢筋”为代表的各类问题钢筋,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严格打击问题钢筋能够为正规钢厂和产品腾挪市场空间,增加对合规钢材的需求。加强工程质检监督、打击问题钢筋应成为常态。
崔涛说,正常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已有较为规范的质量监督规定及程序。相关部门应更加严格贯彻现有的制度及程序,尤其是把好进场验收这道关口,督促监理工程师履行职责,真实抽取样品,做好材料复试。针对监理人员职业素养不够的问题,应对监理工作进一步细化,压实责任,同时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及职业素养培训,促进其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
与此同时,继续加大对于加工“瘦身钢筋”等问题建材利益链的打击力度。多位专家建议,除了打击问题钢筋的生产和销售者外,还应严查违法使用“瘦身钢筋”的建筑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对于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问题查处不及时、日常督查流于形式等问题,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标、自查。
市场人士提出,应建立相应的飞行检查制度。同时,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建立建筑质量全生命周期追责制度。从建筑企业本身来讲,相关行业协会要牵头牢固树立“质量”观念,禁绝使用问题钢筋,强化自我监督。
专家同时建议,可进一步完善工程全过程审计制度。将原先在结算和决算阶段的审计工作前移,与监理单位共同监督和监管“瘦身钢筋”等不合规建筑材料入场问题,并以审计为工作抓手,以人民安居性、建筑安全性作为审查重点,覆盖项目施工全过程,从而把控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