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的这三大误区可能你还不清楚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但关于房产抵押的这三大误区可能你还不清楚。
误区1只能抵押自己的房子
大部分人认为房产抵押贷款只能抵押自己名下的房产。但其实,根据我国贷款机构的相关规定,借款人可以用他人名下的房屋作抵押申请贷款,但是必须取得对方的同意,且需要其出具同意抵押承诺书,否则抵押无效。
如:子女可以用父母的房产进行抵押贷款,但是需要父母作为借贷人、子女作为共借人一起签署借贷合同。
误区2房贷未还清,不能再进行房屋抵押贷款
这种情况属于二次抵押贷款。二次抵押属于余额抵押,依照物权法的规定,只要在一次抵押后,房产价值上还有的余额,就可以做二次抵押。
出于风险控制的原因,几乎没有银行接受二次抵押贷款业务。但非银机构是接受二次抵押贷款的,需要视房产和抵押的状况而定。
误区3所有的房子都可以进行抵押贷款
贷款机构对房产是否能用于抵押都有相关的限制与规定,并不是有房本的房子就可以进行抵押贷款。
除了以上三大误区,以下有关房产抵押的注意事项也需大家提前了解。
1、抵押房产类型
“房贷”的第一前提是用房产抵押,所以抵押房产的类型也决定了你是否能够办理贷款。购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时要了解开发商是否已办理了《预售许可证》;是否已同资金管理中心或商业银行签约;这些都是能否办理贷款的前提。如开发商还没有同金融机构签约,您还想办理贷款的话,您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市房屋置来担保公司办理抵押旧房购新房的贷款担保业务。
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时,要注意外地人是不能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也不能办理贷款;在购买集资建房时要注意个人产权所占比例的多少,最后办理的是房屋共有权证,抵押时的面积也是个人产权的部分;购拍卖房产贷款前要了解好该房产是否能开据发票还要知道该房能否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能否办理房产抵押后才能参与竞拍(这种拍卖房的贷款在房屋置业担保公司可以办理);
2、利率的选择
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贷款时,首选是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最低,但是在购房时要问清开发商是否已同资金管理中心签约,否则只能办理商业贷款。
3、签好购房合同
购商品房签约要看清所签合同是否是由房产住宅局和工商局合监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经济适用住房合同》,否则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也不能办理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