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暂停受理
2021-01-23 08: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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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房地产网
导读 近日,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告,自2021年1月20日起,试点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即商转组合贷款业务。原
近日,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告,自2021年1月20日起,试点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即商转组合贷款业务。原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暂停受理。
昆明市公积金贷款(首套房)
5年以下贷款利率为2.75%
5年以上贷款利率为3.25%
昆明市商业银行贷款(首套房)
5年以下贷款利率为4.75%
5年以上贷款利率为4.9%
商转组合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人申请商转组合贷款的,只能向原办理住房贷款的商业银行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商转组合贷款时,商贷余额不得低于5万元,且转贷后商贷的余额不得低于1万元。
●20年(含),土地使用信息登记完整,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的可以申请。
●住房面积低于50平方米以下且不配套的住房,不宜实现变现处置的住房不得设定为抵押物,不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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