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10-15年是中国城镇化的关键时期 更是中国房地产快速发展的红利期
公开资料显示,2000-2019年20年间,全国有2.57亿农村人口“洗脚上岸”来到城市安家落户。平均而言,每年有1285万人放弃农村户口成为“城里人”。不仅如此,很多经济学家预言,未来10-15年是中国城镇化的关键时期,更是中国房地产快速发展的红利期,这期间全国仍然会有至少1.2亿农村人口流向城市。而且这个趋势不可逆转。
任何一个国家的发展,归根结底其实就是城镇化发展。城镇化过程,实际上是劳动力、资源、资金、产业向大城市集中的过程。农村人口为什么要奔向城市?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有两个:其一、城市就业机会多,大量的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都在城市,尤其是一二线城市,更承接了来自农村的80%的人口;其二、城市的教育、医疗等资源占有绝对优势,不管是为了孩子的教育还是老人的养老,年轻人都想早早安家城市。
如此庞大规模的人口流向城市,毫无疑问会推动城市各行各业的快速发展。其中房地产是“受惠”最大的行业。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过去二十年,全国城镇地区年平均房价上涨了近5倍,由2000年的不足2000元一平,上涨到了今年9月份时的10543元/平。平心而论,这些年伴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很多农村居民都在想方设法进城,这其中有力争上游自愿进城,也有为了儿女不得不在城里安家,更少不了拆迁动迁的原因。但作为进城的农村人而言,想在大城市安家,总是不容易的。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中国房价日趋高涨,农村人在城市里买房安家的难度不减反增。
而且伴随着大量农村户口转变为城市户口,尤其是年轻人落户城市,但是父母依然在农村生活,而且保留着农村户口。这就产生了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子女是城市户口,将来如何继承父母的农村房屋、宅基地?
确定了!城市户口可继承农村宅基地
过去很多年,这个问题一直困扰很多年轻人。更是让很多年轻人不敢轻易把户口转到城市,甚至因此产生了很多诸如子女教育问题等不必要的麻烦。不过,今年10月份,自然资源部等7部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作出的答复中明确表示,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一句话总结就是,新规下,城市户口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但有几点仍然需要留意:其一、城市子女继承的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依然归村集体所有;其二、虽然继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权,但依然没有翻建、扩建的权利。而且一旦宅基地之上的房屋坍塌、损坏,宅基地的使用权将被村集体收回;其三、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城镇户籍子女可以继承,但并不能交易,这是底线所在。
农村户口请注意:新规下,自建房被“叫停”?三类房产将被拆除
虽然有资料显示,我国每天都有200多个村落消失,叠加城镇化进程如火如荼,但是国家并没有忽略农村的发展,毕竟农村人口仍然有5.5亿之多。事实上,过去这些年,国家一直都在加大举措支持新农村建设——为了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除拆迁之外,我国还提出了新农村建设计划,着重解决部分农村“脏乱差”以及“建设落后”等问题。
虽然2018年9月印发的《国家农村振兴战略规划》,对乡村进行了分类,而且明确,贫困地区的农民可以通过搬迁计划改善解决居住问题。但是当前阶段,只有三类村庄符合搬迁条件:生活条件极差、人口流失严重、土地规划内。因此,除上述三类之外的更大比例村庄的发展只能通过农民自建。
所以农村自建房的种种建设问题就此产生了:规划不齐、私自违建、侵占农田等等一系列问题,使得广大的农村环境愈加糟糕,尤其是农村自然环境也遭到破坏。为了纠正这一现象,自今年6月起,国家开始对农村自建房进行审查,其中新规明确规定,这三类自建房被列为违规建筑,将会通过审查之后,依法进行拆除。值得提醒的是,新规下,农民在农村的任何自建房行为都被“叫停”了。农民想要自建房,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自建申请,且必须在审批下来之后才能动工,而且需在2年内开工建设。因此,不管是城市子女继承父母农村的房产,还是农村户口的农民,都应该特别留意:
1、占用耕地的房子
对于耕地国家早就制度了“18亿亩耕地红线”政策,指全国耕地总数目要至少保持在18亿亩以上。决不能因为城市化、工业化或者其它过程导致耕地大量减少。这是经过科学计算得出的,保持我国粮食安全稳定的耕地总数。
但在广大的农村,农民占用耕地建房却是屡见不鲜。尤其是很多靠近耕地的农民,为了扩大自建房屋面积,更是会明目张胆占用耕地。事实上,这种行为已经严重违规了。对于这种行为,一经发现,有关部门会立刻进行拆除。
2、未批先建的房子
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发展的核心要义是规划改善农村的生活居住环境。这一点至关重要。一直以来都是国家明确要求的,也是要求村集体必须严格落实的。直白点说就是,农民虽然有自建房需求,但是随着农村建设用地、耕地规划逐步明晰,可用于宅基地的土地越来越少,所以,想要自建房,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核公布之后才能执行。
因为这样既可以将有限的宅基地指标充分利用,也能够在保证村集体成员内部公平性。但是,对于很多比较落后的地区,农户的守法意识薄弱,且往往自以为是,加之村集体普法、监管不及时,也会造成自建房“未批先建”的情况。殊不知,这类房屋也已经违规,因此对那些没有经过批准,私自建房的情况,规定也明确要求,一经发现,应及时拆除。
3、随意修改图纸的房子
前面我们提到了,新农村建设阶段,为了全面提升和改善农村的村容村貌,新规要求农民自建房应该在农民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后,由有关部门测量面积和核定居住人口之后,制定统一的建房图纸,而且农户必须严格按照图纸来建房。
但现实中,很多农民为了满足一己私欲,往往喜欢随意修改图纸,尤其是那些在大城市有建筑背景的农民,更是会按照自己在城市里的建房经验,来重新设计图纸建房。对于这种情况,其实也是严重违规行为——图纸与实际建造的房屋不符,将被列为违规建筑,有关部门可以责令其停止违法违规部分拆除重建。而且对于超标的自建房,在验收时,也不会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有人可能会觉得这种做法不科学,也不人性化。事实上,规定也考虑到了这一点,如果农民认为图纸设计不合理,也应向向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协商修改图纸,之后再修建房屋。切记,不能私自修改。
城市的发展建设正如火如荼进行,但国家其实并没有忘记农村。近年来,政策对农村的发展大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城乡一体化等的提出,就是大力发展农村的重要体现。尤其是,去年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更下发了重要文件,明确指出,要在2035年全面实现“宜居型示范农房”建设。
种种信号显示,未来农村的发展也颇值得期待。尤其是随着许多优惠福利向农村倾斜,国家对三农问题也越来越重视,农村户口的含金量近几年也在显著提高。所以在农村有一套自建房,其实也算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不管是父母的自建房,还是未来自己要动手自建,我们认为,一定要合法合规建设,千万不能违背政策。否则最后还是要依法拆除,那就得不偿失了。这一点,家在农村的朋友一定要格外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