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这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新提法
再深入一点剖析房地产税改革任务的时间节点、落地的基础条件、地方财政压力等种种迹象,我们预判,房地产税立法程序的完成,可能比大家预期的要快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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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看房地产税出台的时间节点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而 “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是其中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之一。
随后,从2014年以来的历年政府工作报告,都可以看出房地产税立法一直在按照上述预定目标推进,没有出现明显的拖延或滞后。
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表述是“做好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立法相关工作”;
2015年-201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此未见新提法,意味着这三年正是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房地产税方案的阶段;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重提“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这一表述与2018年4月21世纪经济报道关于“房地产税法草案曾在系统内部征求过意见”的传闻相互呼应,“稳妥”一词也说明2018年重点任务是解决各部门之间的分歧;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的最新表述是“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稳步”与“稳妥”一字之差,或许意味着部门间的分歧已得到初步解决,正式进入立法程序。3月8日全国人大对今年的立法工作安排中提出“制定房地产税法”也验证了这一工作进度。
因此,如果仅从2020年改革任务的时间节点看,今年或最迟明年完成房地产税立法的可能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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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看房地产税落地执行的基础条件
第一,2018年6月,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已实现联网,我国不动产登记体系进入全面运行阶段。不动产登记信息全国联网后,不同种类房产将统一汇总到国家级平台上,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信息孤岛”将被彻底打破。另外,国务院刚刚发布的《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要求大幅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在2020年前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要达到“完善”的水平。如此,为房地产税征收提供了实际可操作的平台。
第二,2019年个税专项抵扣政策正式落地,其中首套房贷利息纳入抵扣范围,这一方面会减轻普通家庭税收负担,另一方面也会进一步归集全国家庭住房信息,为房地产税的征收创造条件。
综合来看,房地产税的征收已经“万事俱备”,只欠立法程序和随后的细则落地之“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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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来看房地产税法出台的立法程序
谈到立法程序,许多观点认为房地产税的立法将经历漫长的程序。然而,最近三年的情况与大家想象中的不一样——2018年全国人大明确提出的制定、修改和审议的17部立法任务中,进入最终审议环节或审议通过的有14部,占比高达82%,而2017年和2016年的占比分别为95%和68.2%。2019年3月8日,全国人大明确提出2019年“制定房地产税法”的立法安排,根据历史经验,这一表述将加速房地产税立法程序的完成,2019年房地产税立法进入最终审议环节的可能性超过60%。
需要指出的是,房地产税法是一般法律,与《物权法》等基本法漫长立法过程有所不同,也无需提请两会的全国人代会通过,只需由不定期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综上可知,立法程序不会拖房地产税法出台的后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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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来看房地产税加速出台的现实因素
最近一轮的房地产去库存,被业界称为“房地产企业最后的狂欢”。地产圈大佬冯仑判断:房地产进入后开发时代,存量房时代正在来临。
这个观点,有大量的数据可以佐证。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披露的数据显示,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40.8平米,套户比达到1.13,而美国、日本、德国、英国的人均居住面积为67平米、19.6平米、39.4平米和35.4平米,套户比分别为1.15、1.16、1.02和1.03。由此可见,国人的居住条件与发达国家不相上下。
这种居住条件,是在短短二十年内实现的,而在2000年-2018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从20.3平米增加到40.8平米,正好翻了一番。其中,2000年-2018年城市地区商品房累计竣工面积达135亿平米。可以说,中国房地产市场的跨越式发展,是用短短的二十年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半个世纪以上的历程。
值得注意的是,2013年-2015年商品房竣工面积达到历史高位之后,最近几年竣工面积在一路走低(参见下图),这印证了新建住房和增量市场的发展空间越来越小,存量房时代渐行渐近。
存量房时代的到来,不仅反映在新房和二手房交易的此消彼长关系上,还能在土地交易市场中得到验证。
2018年末,全国住房市场待开发土地面积4.56亿平米,再创近十年来新高。土地库存的大量增加,已经反映到最近半年的土地交易市场上——全国100大中城市土地成交面积多数月份大幅负增长(参见下图);2019年1-2月土地成交总价为3973亿元,仅为2018年全年(3.33万亿元)的12%。
土地市场的低迷,将加大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开拓新的地方财政收入来源迫在眉睫。
事实上,在2018年-2019年两次政府工作报告中,“稳妥”或“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的提出,都以“健全地方税体系”作为前置目标。由此可见,房地产税将成为未来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税源。
综合来看,房地产税最终落地不会遥遥无期,相反可能会加速出台。
最近,住建部明确表示中央“房住不炒”的调控精神没有改变。在此大趋势下,那些在全国范围持有大量房产的投资客,受房地产税的影响将较大,这些群体需要未雨绸缪,提前调整自身的资产配置结构。
对于普通家庭而言,房地产税出台的影响比较有限,即便是全面征收,也会有一定的免征面积或纳税之后的退税政策安排。换句话说,房地产税不会明显增加普通居民的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