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租后可申请共有产权或公租房房源
退租后可申请共有产权或公租房房源
本月18日,北京市住建委和北京东城、西城区政府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核心区历史文化街区平房直管公房申请式退租、恢复性修建和经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发布该通知是为加快改善核心区历史文化街区平房直管公房居民的居住条件。区政府指定本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历史文化街区平房直管公房申请式退租工作。
实施主体受理申请,按照区主管部门确定的申请式退租补偿标准,计算货币补偿金额。补偿标准原则上按照退租房屋市场价值总额扣除房屋重置成新价款后进行计算。对自愿将户口迁出中心城区的,可给予适当奖励,具体标准由东城、西城区政府协商一致,分别制定。
通知还明确,申请式退租后,将与住房保障政策有效对接,自愿腾退的直管公房承租人领取货币补偿后,可申请区政府提供的共有产权房房源或公租房房源。
符合条件的给予优先配售配租
市住建委表示,此次将严格审核资格。分两种情况,首先是承租人选择本片区对接共有产权住房或公租房的,要求承租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应在北京无其他住房,与现行共有产权政策相比略有放开,不考虑承租人家庭有无购房记录,有利于促进人口疏解目标实现。
其次是承租人愿意选择北京其他公开配售配租的共有产权住房或公租房的,应按北京共有产权住房或公租房的申请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优先配售配租。
同时,此次严控对接标准。原则上一个承租户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或承租一套公租房。降低了出租和出售谋利的空间,实现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也有利于建设用地和建设规模“双控”。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通知明确了保障兜底。居民获得的申请式退租补偿资金,不足以支付区政府确定的最小面积安置房源产权份额的,经区政府批准,可适当降低居民所持产权份额,实现了最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