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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18年四季度和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初步核算

导读 1月22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18年四季度和全年国内生产总值(以下简称GDP)初步核算结果。按不变价格计算,2018年四季度和全年房地产行业增
1月22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18年四季度和全年国内生产总值(以下简称GDP)初步核算结果。按不变价格计算,2018年四季度和全年房地产行业增加值分别增长2%和3.8%,远远低于全国同期GDP6.4%、6.6%的增长速度。

这一增速与国家统计局此前一天公布的2018年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情况有所差异。2018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2.03万亿元,比上年增长9.5%;商品房销售额15万亿元,增长12.2%,投资和销售金额都创下历史新高。

分析人士指出,房地产行业增加值统计的是行业净增加值,是衡量房地产业发展规模和对经济增长带动作用的重要指标,但更多体现行业内部发展状况。房地产行业增加值增速下滑,代表着行业内部的利润率等指标可能出现了明显的下调,行业整体发展压力正在加大。

增速各行业最低

房地产行业增加值的多项关键增长指标,处在近年来的低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按现价计算,2018年全年房地产行业增加值绝对额为59846亿元,按不变价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3.8%。其中四季度增加值绝对额为16207亿元,按不变价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2.0%。

横向来看,四季度2.0%的增速为各行业最低。

纵向来看,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对比历史数据发现,2018年以来房地产行业增加值当季同比增速持续下跌,但仍维持在4%左右。四季度增速陡降至2%,也是2015年二季度以来的最低值。从1998年房改以来,2018年全年3.8%的增速,也仅高于2008年、2014年和2015年。

多位受访人士均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统计局所统计的数据,是房地产业增加值,指所有从事房地产活动的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新创造的价值。

按照上海市统计局公布的定义解读,房地产业是对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的行业,属于第三产业的一部分。我国房地产业核算包括四类经济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房地产管理活动、房地产经纪与代理活动、居民自有住房服务。

在这一口径下,房地产业的增加值,是由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增加值、房地产管理活动增加值、房地产经纪与代理活动增加值和居民自有住房虚拟折旧之和组成。其中,房地产业开发经营、管理及经纪代理活动的增加值,是由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之和组成。

“这一口径下的统计范围较小,统计的是行业净增加值,更多反映房地产业发展的内部情况,与房地产投资和销售数据是两个概念。”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原所长牛凤瑞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从现有数据来看,房地产业发展的内部压力较大。”

此外,牛凤瑞指出,统计局统计口径下的房地产业,与普通人认为的广义房地产业有所区别,尤其是与建筑业在行业划分上有严格的界限。建筑业不仅包括房屋的建造活动,还包括其他建筑活动,如铁路、公路、港口等建筑,是第二产业的一部分;而房地产业则属于第三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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