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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上报后 万一交税谁买单?

导读 2019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制订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其中,纳税人能否真正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福利
2019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制订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其中,纳税人能否真正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福利引起热议。有房东直言,将其个人出租信息上报给税务部门后,可能面临额外税负,租客则担心因此承担更高的租金。北京税务客服表示,是否让房东补税,目前暂无明确口径。

房东

信息上报后 万一交税谁买单?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纳税人需留存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备查。

对于24岁的“北漂一族”小王来说,个税中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都与她无关。唯一能享受的只有住房租金抵扣个税,但这唯一的一项她的申报过程也不顺利。

当小王以申报“个人所得税”资料向房东询问身份证号码时被房东拒绝了。“你申报就是把我的个人信息上报给税务部门,如果他来收我税怎么办?”房东还给小王算了一笔账:目前5000元的租金,如果按照5%-10%的综合征收率,他要为此多交好几百元税。“你抵扣不了几个钱,但要交税到底谁来承担?”因不能预计后期风险,房东建议小王先观察,暂时不要申报这个项目,起码不能用他的房屋和租金去申报。

小王也算了一笔账,按照住房租金专项扣除标准,他每月只能省几十上百元。若因此与房东闹僵,可能面临房东毁约、涨房租等不必要的麻烦,那时候付出的成本可能会高很多。再三考虑后,小王决定听从房东的建议先不申报了。

“北漂”小戚没想太多,直接根据租房合同上的出租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填写了申报材料,并未询问房东的意见。“他不同意怎么办?反正明年要搬家,要是涨租我就不续租了。”也有租客得到房东的配合,或因出租方是房地产公司而直接填写单位名称,免于这些苦恼。但不少人面临小王一样的困境,连中介都坦言,因房东顾虑,很多租客选择观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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