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金等6项支出可以抵扣个税
朋友圈“爆款”文章税率被夸大:北京房租综合征收率为5%,并非12%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反映,自己向房东索要其身份信息,但遭到拒绝,房东以提交信息后可能被征税为由,规劝租客不要申报个税租金扣除,甚至有房东还表示如果继续申报就要租客退房。
网络中一篇题为《房东跟租客说:你要是申报租房抵扣个税,房子就不租给你了!》的文章中称,房东算了一笔账:你拿我的信息去申报个税抵扣,过不了几天税务部门就会通知我去“开发票”,单房产税一项就需要交纳360元(全额租金3000元乘以12%),这还没算增值税和附加税等!你申请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能省100元,我至少要垫进去500元。
记者了解到,这一说法并不准确。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山大学财税教授杨卫华表示,个人出租住房需要缴纳的税目较多,包括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务部门为了简化计算,会设定一个综合税率。不同省市和地区的差异较大,有的省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综合征收率低至4%:“各地的情况可能不完全一致,各地一般采用(综合)征收率来征收。”
北京市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北京个人出租住房需缴纳房租的综合征收率为5%。也就是说,如果在北京以月租3000元的价格出租房屋,应交税款为150元。网络文章中所称12%的税率和房东应交税额存在夸大嫌疑,并不准确。
租客填报信息是否会增加房主缴税?是否会转化为更高租金?
专家:相关工作处于申报阶段一一核对并不现实
中国之声记者了解到,租客希望能够通过个税抵扣节约部分开支。而对于房东来说,租客提供的信息是否会成为未来税务部门向房东征税的线索和依据、房主是否需要补缴相应税款,是其最为关心的焦点。
个人所得税APP显示,要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在北京西城区租房的租户齐先生表示,填报信息中并没有租金金额等详细信息:“我前两天按照单位的要求已经在个人所得税APP填报了相关信息,我在填报过程中只填写了房东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还有租房的地址,并没有要求填租金等信息。我在和房东签合同的时候已经留下了(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所以就直接填上了,也没有与房东去沟通,目前房东也没有因为这个情况来找我或者是协商关于税(个税抵扣)的问题。”
也有网友提出,即使是以4%-5%的综合征收率来征收个人出租住房者的相关税费,出租住房者也很可能将税费通过涨租金等转嫁给租户。
一位不愿具名的财税专家告诉记者,现在担心税务机关会不会根据租客填写的申报材料让房东补税、房东会不会因此转嫁成本提高房租,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一方面,目前相关工作还处在填报和收集信息的阶段,由于申报量很大,“门牌号填错一个数”,都可能对核对工作造成一定困扰,就人力和物力成本而言,税务部门去找房东一一核对并不现实。另一方面,新规只是要求留存房租合同等备查,并没有要求提供完税发票和付款记录,同时抵扣基数不是租金额度而是定额,这就表明本身政策已经释放了一定的制度善意,就是为了方便租客能顺利享受到租金扣除,房东以此作为涨租金的理由并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