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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晚报报道了市房产中介行业协会下发通知

导读 日前,大江晚报报道了市房产中介行业协会下发通知,调整芜湖市存量房租赁市场服务佣金一事,引起很多市民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的关注。12月21日
 日前,大江晚报报道了市房产中介行业协会下发通知,调整芜湖市存量房租赁市场服务佣金一事,引起很多市民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的关注。12月21日,市发改委(物价局)对市房产中介行业协会进行约谈,指出协会的行为涉嫌行业垄断,必须立即予以撤销。

    12月中旬,芜湖市房产中介行业协会印发《关于调整芜湖市存量房租赁市场服务佣金的通知》(芜中介行业[2018]004号),文中称为进一步规范芜湖市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提高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维护房地产经纪人的合法权益,经中介行业协会理事大会通过,芜湖市房产中介行业协会对芜湖市存量房租赁市场收费进行调整,自2019年1月1日起,启动统一租赁收费标准,由原来的承租方承担的首月房租×50%,调整为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分别各自承担首月房租×50%,调整后的存量房佣金为首月房租。

    对此次调整,房产中介行业人士认为,之前的房产中介收费收50%,主要是针对承租方的,但他们作为经纪人,不仅为承租人服务,同时也在为出租方服务,所以应该对双方都收取费用,承租方和出租方应各承担中介费用的一半;此外,卖房子比出租房子所获得的利润要多很多,所以大家都转做卖房,不愿做房屋出租生意。

    不过,此举变相提高了房产租赁中介费用,引发市民的热议和质疑。针对这一情况,12月21日,市发改委(物价局)在市政务文化中心C720会议室,对市房产中介行业协会进行约谈,市发改委(物价局)分管领导、市价检局、市房产中介行业协会会长及常务理事会成员单位参加约谈。市发改委(物价局)告诫市房产中介行业协会,房产租赁中介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由房产中介机构经营者自主定价,行业协会不具备定价或指导定价的权力,协会印发《通知》的行为涉嫌行业垄断,必须立即予以撤销,还全市房产租赁市场一个充分竞争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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