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土委宣布印发《北京土地资源整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8-09-30 15:16:30
•
来源:
导读 9月27日,北京规土委宣布印发《北京土地资源整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土地,统筹全市土地资源的利用和保护。 据
9月27日,北京规土委宣布印发《北京土地资源整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土地,统筹全市土地资源的利用和保护。
据悉,土地资源整理是指在科学合理划定规划实施单元的基础上,按照统筹土地资源要素、统筹规划、统筹减量提质、统筹开发建设、统筹实施时序、统筹成本控制、统筹成本分摊、统筹资金保障的原则,在规划实施单元内统筹实施土地开发类和非土地开发类项目,全面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各项要求。
土地开发类项目主要包括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绿化隔离地区建设项目、工业用地前期开发项目、危旧房改造项目等涉及征地、拆迁及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土地资源整理工作需遵循四大原则,其中减量提质原则提及,要引导和鼓励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减量提质和集约高效利用。
具体实施上,北京将按照"规划引领、全域覆盖、平台统筹、分类实施"的总体要求,建立市区两级土地资源整理平台,保障城市总体规划落地。
文件中提及,各区政府应严格控制土地资源整理成本。各区政府统筹制定本区开发类项目土地征收补偿政策、房屋征收和拆迁安置补偿标准、物业返还与留地安置等多元化补偿标准;非土地开发类项目按相关规定控制成本。原则上,开发类项目应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确保项目安全规范运行。
此外,土地开发类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及社会资本等;非土地开发类项目所需资金按照现行投资体制保障。土地储备机构为主体项目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由财政性资金全额保障。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