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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导读 观点地产网讯: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月15日晚发布消息称,市住建局等九部门近期联合发布《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 规范房地产市

观点地产网讯: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月15日晚发布消息称,市住建局等九部门近期联合发布《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 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将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由苏州市住建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税务局、市银监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九部门联合开展。目标是以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为抓手,通过行业管理和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房地产企业违规发布虚假广告、投机炒房、骗取购房资格、提供“首付贷”以及变相提供首付融资和分期支付购房首付行为、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提供居间代理和“群租房”居间服务以及无照无证房地产经营等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有利于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此外,根据苏州住建的归纳,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四个方面违法行为共涉及31条。

其中,投机炒房共有8条,包括以营销渠道的形式捆绑销售、坐地起价、垄断房源、操纵房价;进入销售环节后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途径捏造、散布房地产虚拟信息等。

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共有10条,包括“阴阳合同”、 为骗取购房资格提供虚假材料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共有7条,包括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以认购、认筹、预定、排号、售卡、银行预存资金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行为。

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行为共有6条,包括发布虚假、谐音的广告用语,如:×城追捧、“涨”声不断,混淆视听、诱导消费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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