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峰汽车近期在证监会披露招股书
中国网财经8月1日讯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汽车”)近期在证监会披露招股书,公司拟在上交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保荐机构是中金公司。
据披露,泉峰汽车计划通过本次IPO募集资金约6.52亿元,其中1亿元用来补充流动资金,其余投向年产15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泉峰汽车表示,该项目达产后,将新增自动变速箱类120万套、新能源汽车零件30万套生产能力。
公开资料显示,泉峰汽车主要从事汽车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逐步形成了以汽车热交换零部件、汽车传动零部件和汽车引擎零部件为核心的产品体系,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中高端汽车。此外,公司还生产部分洗衣机零部件产品。
2015-2017年,泉峰汽车实现营业收入5.91亿元、6.99亿元和9.23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3859.38万元、5527.98万元和7512.72万元。不过,泉峰汽车的客户相对集中,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5.53%、79.15%和81.11%。
泉峰汽车在招股书中提到,汽车零部件行业普遍存在价格年度调整惯例,通常在新产品供货后3-5年内有1%-5%的年度降幅。泉峰汽车表示,如果未来产品价格持续下降且成本控制水平未能同步提高,公司业绩将受到产品价格下降的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泉峰汽车业务规模和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应收账款亦相应增加。2015-2017年末,泉峰汽车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37亿元、1.95亿元和3.17亿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泉峰汽车共有10项房产办理了银行贷款抵押事项,抵押的标的为公司所属工业厂房,该部分资产均为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虽然公司目前经营性现金流情况良好,但若因突发原因或经营不善导致公司无法偿还银行贷款,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本次发行前,泉峰汽车的实际控制人是潘龙泉,间接控制79.04%的股份。本次发行后,潘龙泉仍处于相对控股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