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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缓刑期间跳江救人获准减刑

导读 据浙江天平10月26日消息:罪犯邱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于2023年4月10日20时许在衢州鹿鸣大草原北侧跳入江中救起一名落水小女孩。 经衢州市公...

据浙江天平10月26日消息:罪犯邱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于2023年4月10日20时许在衢州鹿鸣大草原北侧跳入江中救起一名落水小女孩。

经衢州市公安局智慧新城分局调查,确认其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衢州市司法局认定罪犯邱某某有重大立功表现,向法院提请对罪犯邱某某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缩短缓刑考验期二个月的建议。

10月25日,法院经审理查明,罪犯邱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其在社区矫正期间的重大立功表现有相关证据予以证实。符合减刑的法定条件,依法可以减刑。裁定减去其有期徒刑二个月,缩减缓刑考验期二个月。

来源:浙江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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