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将对业主满意度过低的物业服务企业实行末位淘汰制
百姓的幸福指数高低往往由身边小事决定,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就是重要一环。购房者从看房到买房,从交物业费到成为小区的“主人公”,购房前开发商口口声声说的“星级物业服务”,有的变成了一纸空谈。
往年关于“物业不作为”“物业与业主屡屡发生矛盾”“物业服务水平与居民期待不符”的话题不断,全国各地都在尽力结解决这个问题。有的地方推出“小区自管”这些模式,避免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相爱相杀。
为了让居民安居乐业,社区一片祥和,呼和浩特将对业主满意度过低的物业服务企业,实行末位淘汰制。这一制度近几年在全国各地逐渐兴起。不管是“小区自管”还是“末位淘汰”,都是为了解决居民与物业之间的矛盾冲突,那么,居民与物业之间究竟为何会产生矛盾?
业主觉得物业除了收钱啥都不干,物业觉得业主都是刁民。
每一个物业公司都是商业化的公司,目的就是最大化地获得利润,而不是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物业进入到小区,传统的物业公司只是依靠物业费和停车费来获取利润,而一个小区的业主户数和停车位数量是固定的,这就决定了这个物业的收入是限定死的。想要最大限度的获取利润不得不不裁员节流,这样一来人员不够,服务质量下降,业主不满,矛盾升级,长此以往就会陷入一个恶性循环。
这么看来,物业与业主的矛盾之一是物业的传统经营手段造成的。这也就是有的小区会出现“交房物业帅得掉渣,现在五个保安六颗牙”。
呼和浩特施行末位淘汰,或许可以促使一些物业公司改进,从而减少矛盾。
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该问题做出了相应答复,在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方面,对所属市住宅小区环境秩序管理局已经建立了呼和浩特市物业企业信用档案,并不定期对呼和浩特市法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入信用档案。根据信用档案的记录,对于服务水平和业主满意度较高的物业服务企业,将给予嘉奖表扬;对于服务水平和业主满意度过低的物业服务企业,将实行末位淘汰,所属市住宅小区环境秩序管理局将限制其招投标的资格。
对于物业服务质价不符、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水平和物业服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监管:1.实行奖优惩劣的政策;2.加强对全市的物业企业的培训工作;3.持续加强行政部门的监管工作。
与物业产生矛盾纠纷也可以找他们。
2020年12月9日,呼和浩特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揭牌。
据了解,物调委是专门从事物业领域纠纷调解的行业性、专业性、公益性的人民调解组织,可随时进行咨询、报案。
物调委内设主任室、调解部、综合管理部、专家管理部等职能部室,现有专职工作人员及物业管理领域专家、法学专家共18人。主要受理呼市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矛盾的纠纷;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政策,畅通物业矛盾纠纷化解渠道,不断推动物业公司与业主良好互动,达到双向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