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房产频道 > 要闻动态 >

兰州市发布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追缴制度

导读 为了做好土地出让价款收缴工作,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做到土地出让价款应缴尽缴,近日,兰州市自然资源局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

为了做好土地出让价款收缴工作,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做到土地出让价款应缴尽缴,近日,兰州市自然资源局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追缴制度》,对土地出让价款追缴程序进行了优化和更新,这一 " 硬核 " 措施的出台,将进一步确保土地出让价款及时足额的收缴。

兰州市发布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追缴制度

据了解,2020 年以前,对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等违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约定的行为,均以民事诉讼形式起诉至相关法院进行追缴,对经各级法院判决后仍拒不缴纳的,兰州市自然资源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一形式虽然取得了良好的追缴效果,但是诉讼程序复杂,追缴时限太长,易造成人力物力的消耗浪费;很多建设项目由于出让金的拖欠,影响了不动产权证的办理,使很多业主的权益受到侵害。

2020 年 1 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审理行政协议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9〕17 号),该规定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性质、履行及争议解决都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其中土地出让价款追缴的法律程序也随之变化。规定下发后,兰州市自然资源局认真研究,结合目前兰州市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制定出台了《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追缴制度》。对违反合同约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即通过提醒告知—首次催告—当面约谈—作出行政决定—再次催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纳入失信人名单的方式予以柔性追缴,减少了繁琐漫长的诉讼审判程序,简化了追缴流程,缩短了追缴进程。对收到行政决定后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兰州市自然资源局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欠缴单位将被纳入自然资源系统失信人名单,在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内部停办欠缴单位的工程审批、项目规划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等手续。同时函告有关部门禁止参与全市范围内的土地竞买活动,停办项目施工许可、房屋预售许可等相关手续。这一制度的出台,使土地出让金追缴程序更加简化、措施更有力度,土地市场秩序更加规范。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