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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中心开始实行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导读 从2015年10月26日开始,广州公积金中心开始实行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异地贷款申请条件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

 

从2015年10月26日开始,广州公积金中心开始实行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异地贷款申请条件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广州市户籍职工,在广州购买自住住房;
  (2)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
  (3)符合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其他申请条件和广州市购买住房的有关规定,详见下文:
  (一)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2.申请贷款时,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1年(含)以上,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2年(含)以上;
  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4.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存量房首付款需资金监管,详见本指南第五点或《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试行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交易资金监管的通知》);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不予贷款情形:
  1.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
  2.用途为非居住用房及低密度商品住房;
  3.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限制贷款情形:
  1.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职工,全额退款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公积金中心将保留不良诚信记录5年,期间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3.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住房贷款逾期6期(含)以上,贷款结清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贷记卡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的,还清逾期金额2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贷记卡状态为呆账、冻结或止付的,注销卡后(以个人信用报告更新为准)方可办理公积金贷款。
  6.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商用房贷款、消费贷款、助学贷款或任意种类贷款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的,贷款结清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7.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贷款被划分为关注、次级、可疑或损失类的,贷款状态正常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8.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有“正在执行中”的法院强制执行记录的,执行期间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9.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或经其他途径证实存在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的。
  (二)申请出具缴存证明
  缴存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向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天河管理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12号2楼)申请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由天河管理部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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