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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日起,购房落户政策将全部废止。

导读 2018年8月1日起,购房落户政策将全部废止。2017年2月1日,市政府网站发布的《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两大新

2018年8月1日起,购房落户政策将全部废止。

2017年2月1日,市政府网站发布的《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两大新规正式执行,与此同时《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规定废止。

新建商品住房在新办法实施后18个月内(截至2018年7月31日),存量房(二手房)在新办法实施后6个月内(截至2017年7月31日),

去年,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办证服务中心负责人、户籍“博士”李克俭就介绍过,《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实施前,已办理新建商品住房(包含预售商品住房和现售商品住房)交易备案或已办理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备案,符合原“购房入户”条件的,申请户口迁入南京,仍执行原办法,继续按“购房入户”申请办理户口迁入。

2017年2月1日前

也就是说:在在南京购房的,,只要交易已经备案或者办理了不动产证(房产证),那么而在2017年2月1日前购买二手房的,只要交易已经备案或者办理了不动产证(房产证)的,2017年7月31日前,仍可以“购房入户”政策落户南京。

再次提醒大家:

2018年8月1日起,南京市“购房入户”政策将彻底废止。

如果你符合上述条件,又有意向落户南京的,赶快抓住最后机会,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等相关申请材料,抓紧到住房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窗口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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