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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扩大相关政府性基金免税范围的通知

导读 大家好,今天小六子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扩大相关政府性基金免税范围的通知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

大家好,今天小六子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扩大相关政府性基金免税范围的通知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小规模纳税人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文件规定的,可享受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政策,此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为0,不存在与其他优惠政策叠加享受的问题。

2、小规模纳税人在享受其他政策优惠后,还有应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比例享受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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