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筹划的具体方法(企业所得税筹划方案)
大家好,今天小六子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企业所得税筹划的具体方法,企业所得税筹划方案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企业所得税筹划方法有哪些?答:组织形式、扣除项目、税收优惠、税收筹划。
2、一、企业组织形式的筹划企业组织形式分为三类,即公司企业、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
3、从法律角度讲,公司企业属法人企业,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非法人企业。
4、我国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所得税法采取了国际上通行的法人所得税制。
5、也就是说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非法人企业即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而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6、投资者对企业不同组织形式的选择,其投资收益也将产生差别,进而影响企业的整体税收和获利能力。
7、因此,在企业设立之时,很有必要在组织形式的选择上进行一番积极筹划。
8、此外,公司在设立下属公司时,选择设立子公司还是分公司对企业所得税负会产生影响。
9、由于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如果盈利,其利润不能并入母公司利润,应当作为独立的纳税义务人单独交纳企业所得税。
10、当子公司所在地税率较低时,子公司可以少纳企业所得税,使公司整体税负较低。
11、而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只能将其利润并入母公司交纳企业所得税,无论其所在地税负高低,均不能增减公司的整体税负。
12、再者公司税后利润作为股息分配给投资者,投资者还要缴纳一次个人所得税,又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13、二、销售收入的筹划纳税人如果能够推迟应纳税所得的实现,则可以使本期应纳税所得减少,从而推迟或减少所得税的缴纳。
14、对一般企业来说,最主要的收入是销售商品的收入,因此推迟销售商品的收入的实现是税收筹划的重点。
15、我国税法规定,在企业销售商品方式中,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收入确认时间,而订货销售和分期预收货款销售则在交付货物时确认收入实现,委托代销商品销售在受托方寄回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16、这样企业可以选用以上的销售方式来推迟销售收入的实现,从而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企业要综合运用各种销售方式,既使企业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又使企业的收入能够安全地收回。
17、另外,对于临近年终所发生的销售收入,企业应根据税法规定的确认条件进行税收筹划,推迟收入的确认时间,使当年的收入推迟到下年确认。
18、例如对于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来说,对于本应在12月确认的销售收入可在订立合同时约定在次年1月支付,从而将收入延迟到第二年确认。
19、三、扣除项目的税收筹划(一)成本费用的分摊方法分摊期限和分摊方法都不能自主选择的成本费用。
20、这种成本费用只能按法规所规定的分摊方法和分摊期限进行分摊。
21、分摊期限可适当选择的成本费用。
22、这种成本费用一般应严格按照法规所规定的方法进行分摊,但分摊期限可在不违反法规的前提下加以选择。
23、如对无形资产的摊销,税法通常只规定最短的摊销期限。
24、分摊方法可自主选择的成本费用。
25、这种成本费用在法规中一般规定有几种分摊方法,可供企业自主选择。
26、第一,在盈利年度,应选择能使成本费用尽快得到分摊的分摊方法。
27、其目的是使成本费用的抵税作用尽早发挥,推迟利润的实现,从而推迟所得税的纳税义务时间。
28、例如,在盈利企业,对低值易耗品的价值摊销应选择一次摊销法。
29、第二,在亏损年度,分摊方法的选择应充分考虑亏损的税前弥补程度。
30、在其亏损额预计不能或不能全部在未来年度里得到税前弥补的年度,应选择能使成本费用尽可能地摊入亏损能全部得到税前弥补或盈利的年度,从而使成本费用的抵税作用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31、第三,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年度,应选择能避免成本费用的抵税作用被优惠政策抵消的分摊方法。
32、例如,在享受免税和正常纳税的交替年度,应选择能使减免税年度摊销额最小和正常纳税年度摊销最大的分摊方法。
33、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点:规划企业组织形式;不同形式的企业适用不一样的税法,如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规定也不一样。
34、通过规划,企业规划长远发展可以采用合适的组织形式。
35、2、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节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多种优惠政策,适用于不同类型的企业。
36、比如,可以结合优惠政策规划一系列免收入、减免、创业、微利等企业。
37、3、税收洼地效应形式;只要企业是在税收优惠政策的洼地,一般这些地方都是注册的形式,这种方式应用广泛,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企业全年可享受相关退税和节税。
38、4、扣除项目的纳税筹划;成本分摊法;分配期间和分配方法不能独立选择的成本,这种成本和费用只能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分摊方法和分摊期限进行分摊。
39、但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选择分摊期限。
40、例如,对于无形资产的摊销,税法通常只规定最短的摊销期限。
41、分配方法的成本可以独立选择,这种成本费用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几种分摊方式,企业自由选择。
42、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合理地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运营负担是企业不得不去考虑的事。
43、那么,如何开展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节约税款,以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下面给大家介绍6种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办法,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44、一、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选择投资地区与行业开展税务筹划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投资于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行业以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
45、目前,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形成了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兼顾社会进步的新的税收优惠格局。
46、区域税收优惠只保留了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其它区域优惠政策已取消。
47、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及环境保护与节能等方面。
48、因此,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
49、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收入总额减计10%。
50、税法对小型微利企业在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方面进行了界定。
51、2、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
52、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主要包括: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对农林牧渔业给予免税;对国家重点扶持基础设施投资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对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
53、3、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
54、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100%扣除,安置特定人员(如下岗、待业、专业人员等)就业支付的工资也给予一定的加计扣除。
55、企业只要录用下岗员工、残疾人士等都可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
56、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分析哪些岗位适合安置国家鼓励就业的人员,筹划录用上述人员与录用一般人员在工薪成本、培训成本、劳动生产率等方面的差异,在不影响企业效率的基础上尽可能录用可以享受优惠的特定人员。
57、二、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开展税务筹划在有些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对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筹划。
58、例如,企业所得税法合并后,遵循国际惯例将企业所得税以法人作为界定纳税人的标准,原内资企业所得税独立核算的标准不再适用,同时规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汇总到总机构统一纳税。
59、不同的组织形式分别使用独立纳税和汇总纳税,会对总机构的税收负担产生影响。
60、企业可以利用新的规定,通过选择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
61、企业从组织形式上有子公司和分公司两种选择。
62、其中,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与义务的实体;而分公司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要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与义务的实体。
63、企业采取何种组织形式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分支机构盈亏、分支机构是否享受优惠税率等。
64、第一种情况:预计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盈利,选择子公司形式,单独纳税。
65、第二种情况:预计适用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盈利,选择分公司形式,汇总到总公司纳税,以弥补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的亏损;即使下属公司均盈利,此时汇总纳税虽无节税效应,但可降低企业的办税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66、第三种情况:预计适用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亏损,选择分公司形式,汇总纳税可以用其他分公司或总公司利润弥补亏损。
67、第四种情况:预计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亏损,这种情况下就要考虑分支机构扭亏的能力,若短期内可以扭亏宜采用子公司形式,不然则宜采用分公司形式,这与企业经营策划有紧密关联。
68、不过总体来说,如果下属公司所在地税率较低,则宜设立子公司,享受当地的低税率。
69、如果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所在国被视为居民纳税人,通常要承担与该国其他居民公司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
70、但子公司在所在国比分公司享受更多的税务优惠,一般可以享有东道国给予其居民公司同等的税务优惠待遇。
71、如果东道国适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积累利润还可以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
72、而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所在国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所发生的利润与总公司合并纳税。
73、但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不允许境内外机构的盈亏相互弥补,因此,在经营期间若发生分公司经营亏损,分公司的亏损也无法冲减总公司利润。
74、三、利用折旧方法开展税务筹划折旧是为了弥补固定资产的损耗而转移到成本或期间费用中计提的那一部分价值,折旧的计提直接关系到企业当期成本、费用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和应纳所得税的多少。
75、折旧具有抵税作用,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所需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也不相同。
76、因此,企业可以利用折旧方法开展税收筹划。
77、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可以把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发生后移。
78、在税率稳定的前提下,所得税的递延缴纳相当于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
79、另外,当企业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时,延长折旧期限把后期利润尽量安排在优惠期内,也可进行税收筹划,减轻企业税负。
80、最常用的折旧方法有直线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等。
81、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来的折旧额在量上不一致,分摊各期的成本也存在差异,影响各期营业成本和利润。
82、这一差异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
83、四、利用存货计价方法开展税务筹划存货是确定构成主营业务成本核算的重要内容,对于产品成本、企业利润及所得税都有较大的影响。
84、企业所得税法允许企业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但不允许采用后进先出法。
85、选择不同的存货发出计价方法,会导致不同的销货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产生不同的企业利润,进而影响各期所得税额。
86、企业应根据自身所处的不同纳税期以及盈亏的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使得成本费用的抵税效应得到最充分的发挥。
87、如,先进先出法适用于市场价格普遍处于下降趋势,可使期末存货价值较低,增加当期销货成本,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延缓纳税时间。
88、在企业普遍感到流动资金紧张时,延缓纳税无疑是从国家获取一笔无息贷款,有利于企业资金周转。
89、在通货膨胀情况下,先进先出法会虚增利润,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不宜采用。
90、五、利用收入确认时间的选择开展税务筹划企业在销售方式上的选择不同对企业资金的流入和企业收益的实现有着不同的影响,不同的销售方式在税法上确认收入的时间也是不同的。
91、通过销售方式的选择,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合理归属所得年度,可在经营活动中获得延缓纳税的税收效益。
92、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销售方式及收入实现时间的确认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直接收款销售方式,以收到货款或者取得索款凭证,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为收入的确认时间。
93、二是托收承付或者委托银行收款方式,以发出货物并办好托收手续的当天为确认收入时间。
94、三是赊销或者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企业收入的确认日期。
95、四是预付货款销售或者分期预收货款销售方式,以是否交付货物为确认收入的时间。
96、五是长期劳务或工程合同,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97、可以看出,销售收入确认在于“是否交货”这个时点上,交货取得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凭证的,销售成立确认收入;否则收入未实现。
98、因此,销售收入的筹划关键是对交货时点的把握和调整,每种销售结算方式都有其收入确认的标准条件,企业通过对收入确认条件的控制即可以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
99、、六、利用费用扣除标准的选择开展税务筹划费用列支是应纳税所得额的递减因素。
100、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应尽可能地列支当期费用,减少应缴纳的所得税,合法递延纳税时间来获得税收利益。
101、企业所得税法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划分为三类:一是允许据实全额扣除的项目,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等。
102、二是有比例限制部分扣除的项目,包括公益性捐赠支出、业务招待费、广告业务宣传费、工会经费等三项基金等,企业要控制这些支出的规模和比例,使其保持在可扣除范围之内,否则,将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
103、三是允许加计扣除的项目,包括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和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等。
104、企业可以考虑适当增加该类支出的金额,以充分发挥其抵税的作用,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105、允许据实全部扣除的费用可以全部得到补偿,可使企业合理减少利润,企业应将这些费用列足用够。
106、对于税法有比例限额的费用应尽量不要超过限额,限额以内的部分充分列支;超额的部分,税法不允许在税前扣除,要并入利润纳税。
107、因此,要注意各项费用的节税点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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