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房产频道 > 本地动态 >

8省将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

导读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方案的通知》(下称《方案》),确定在浙江、安徽、山东、湖北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方案的通知》(下称《方案》),确定在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等8个省(区)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

《方案》明确了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主体是承担公租房运营管理职责的各级行政机关以及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规定了可以购买的各类公租房运营管理内容和可以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并提出要“在试点地区建立健全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完善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管理制度与流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成果。

8省将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

多地数据显示,公租房在2018年迎来建成和交付使用的高峰。日前,湖北省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布置会在武汉召开。据介绍,截至2018年9月底,该省有约51万套公租房,其中,政府投资的公租房约39万套,90%以上都已分配。今年上半年,陕西省公共租赁住房分配4.03万套,分配率达到88.15%,较去年年底提升5.4个百分点。同期北京市则启动公租房分配(含市场租房补贴)1.26万套(户),半年就完成了全年任务的84%。

随着大量公租房建成和交付使用,公租房运营管理中专业人员不足、服务水平不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日益凸显。对此,《方案》提出,要通过试点,在试点地区建立健全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完善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管理制度与流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成果,为提升公租房运营管理能力提供支撑。

具体来看,《方案》提出了四类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的公租房运营管理内容:组织选房、合同签订、住户信息采集、建立住户档案等在内的入住和退出管理事项;租金代收代缴、催缴,日常使用情况的巡查等在内的租金收缴和房屋使用管理事项;项目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等在内的维修养护事项;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和维护等在内的综合管理事项。

“《方案》对于发展租赁市场是一个较好的补充。”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当前既有的公租房项目较多,其日常运营中,需要外部新的管理力量介入。而此次方案聚焦相关服务购买,对于政府采购等有指导意义,同时也有助于公租房方面新的运营力量的加入,对于一些试图做大租赁业务的企业来说,可以积极参与此类政府采购的活动。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